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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检察院自行侦查提升办案质效
2018-09-28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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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8


    自行侦查权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对于查明案件事实,提升法律监督效果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自行侦查既是实现侦查活动监督的方式,也是对刑事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的手段。永宁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大胆运用自行侦查权办理案件,取得了良好效果。


    运用“书面审”与“亲历审”的混合双打模式开展自行侦查


    在重视对案件书面审查的同时,该院干警克服案多压力大的困难,对法律适用、定性存在较大争议的案件亲临现场,排除疑惑,还原犯罪。如,该院办理的冯某某、尤某某滥用职权一案,承办人前往灵武市国土资源局调取相关书证,去吴忠市监狱询问证人,去涉案地点实地查看涉案土地的地貌及现状等,有效补齐了被告人滥用职权方面的证据,最终银川市中级法院撤销一审法院无罪判决发回重审。 


转理念,主动启动自行侦查


    一改往日“等”、“靠”、“要”证据的思维定式和工作模式,主动开展自行侦查。如,在办理丁某亮危险驾驶案时,承办人发现丁某亮的几次供述中关于其前科供述不一致。承办人经讯问丁某后认为公安机关收集犯罪嫌疑人丁某亮的量刑证据存在重大矛盾,遂决定启动自行侦查。

通过自行侦查,检察官发现,因之前户口登记不规范,办理身份证不及时,加之家族中起名和改名比较随意,才导致侦查机关提供了丁某亮有违法犯罪的记录。该院据此未认定丁某亮不具有前科的事实,后法院判决亦未认定丁某亮具有前科。


关口前移,以自行侦查倒逼侦查机关追(漏)诉


    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承办人发现遗漏同案犯或犯罪事实,通过检察建议或补充侦查提纲的方式要求侦查机关调查核实及时移送审查起诉,侦查机关往往消极怠之或因时过境迁有些涉案人员无法联系导致追(漏)诉无疾而终。

    为此,该院要求承办人审查起诉时对存在遗漏同案犯或犯罪事实的案件尽量自行开展侦查工作,然后以调查获取的证据建议侦查机关立案调查、移送起诉。如在办理张某开设赌场罪一案中,发现王某强、李某为张某开设赌场提供资金,经过自行侦查补齐了王某强和李某明知张某开设赌场而为其提供资金的证据,后建议侦查机关将二人移送本院审查起诉(该案法院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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